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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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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我校国际学生教育质量,扩大国际影响,吸引更多优秀国际学生来校学习,申请设立国际学生奖学金,以奖励表现突出的国际学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项设置

(一)优秀入学奖学金

用于奖励到我校自费修读学位且HSK成绩优秀的国际学生。

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免学费。

二等奖学金:学费给予50%优惠;

三等奖学金:学费给予20%优惠。

(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优秀自费本科国际学生奖学金

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自费本科国际学生奖学金仅限二、三年级中文授课自费本科国际学生。每年级奖励名额以通知为准,奖学金期限为一年,奖励标准为:

一等奖学金:本科生5000元/人·年;

二等奖学金:本科生2000元/人·年;

三等奖学金:本科生1000元/人·年。

(三)优秀服务奖

用于奖励在学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组织能力强,为师生热情服务的国际学生。

奖励标准:1000元/人

(四)HSK优胜奖

用于奖励在校学习期间参加HSK考试且成绩优秀的语言生和本科生。

奖励标准:800元/人。

(五)校长特别奖

用于奖励在科技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国际学生。奖励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二、评定对象及条件

(一)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校长优秀国际学生入学奖学金除外)的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参加评审的国际学生必须是正常在校学习者,休学、停学以及交换学生不在评审范围内。

2.遵守中国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按时注册,学习努力,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审:

1)有触犯当地法律行为的;

2)在一学年内所修得学分未达到毕业总学分四分之一的;

3)在一学年内有不及格课程的;

4)因违反校规受到学校有关处分的;

5)请假、旷课学时超过该学期总课时数的1/3的;

6)未按时交纳学费者。

(二)各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1.校长优秀学生入学奖学金

进入我校本科专业自费学习的学生,HSK5级成绩达到180分,高中成绩优秀者。

2.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

1)遵守中国法律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校纪校规;

2)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尊敬老师;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在所学专业领域获得较高研究成果者优先;

4)积极参与各项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

5)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比赛并获得奖项者优先。

奖学金期满后,学生可根据上一学年在校表现,继续参评下一年度奖学金。

3.优秀学生干部奖

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积极带领同学参加院校活动,认真负责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很好地完成老师和学生之间沟通的任务;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团结同学,工作成绩显著,无不良记录的学生,可申请此奖项。

4.HSK优胜奖

在校学习期间取得HSK6级合格证书的语言生或本科国际学生(预定毕业者除外),可获得800元奖励。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只能参评一次。

5.突出表现奖

在学习、体育、文艺或其它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相关名次,为学校赢得特殊荣誉的国际学生,学校可适当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三、评审原则和程序

(一)各奖项的评审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每年10月评选一次。

(二)学校设立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成员由国际合作处和相关院系共同组成。

(三)评审程序: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将填写好的《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评奖材料递交所在学院进行初审。

评委会根据学院上报材料对候选人进行复审评议,确定获奖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公示期满后,正式公布获奖者名单。

  1.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国际合作处负责解释。

    四、附则

    凡已获得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优秀在校国际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以下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奖学金资格,撤回奖学金及荣誉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

    1)学习期间违反校纪校规、中国法律;

    2)未经批准不按时到校注册、非健康原因离校、无故旷课,且时间超过两周者;

    3)奖学金获得期间,学期课程有30%的考试、考查课成绩不及格者;

    4)达到留级条件的国际学生;

    5)奖学金获得者因个人原因在获得奖学金后中断学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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