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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签证

根据中国出入境管理法规定,来华留学的学生需持学习签证(X签证)入境。学习期限在180天以下的,请持学校开具的录取通知书办理X2即可;学习期限在180天以上的,需持学校开具的录取通知书和来华留学签证表(JW202)申请X1签证。X1签证的有效期只有30天,留学生中心会为持X1签证入境的同学准备好申请材料,届时会组织大家到威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办理X1转居留许可的手续。

长期在校学习的留学生,请在签证到期前45天须向留学生中心提请续签。办理签证延期或变更的学生,需前往威海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流程

1)在境外申请的留学生,经学校录取后,学校将“入学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邮寄给申请人,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来华签证(所需其他材料请以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规定为准)。

2)留学生入境后,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根据所持证件种类和学习期限再次通过学校办理签证/居留许可(学习)延期手续:

A、护照原件、复印件;签证页复印件;最新入境章复印件;

B、一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5cm×3.5cm)

C、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份);

D、缴纳学费收据;

E、延期申请书复印件(未能按期毕业学生须提供);

3)学校将相关签证材料准备好后,由威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为留学生办理最新签证/居留许可(学习)。

威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8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3注意事项

1)留学生应在签证到期前45天来留学生中心申请办理签证延期手续,签证办理时间约为30天,如遇假期、考试、外出等事宜,须提前办理签证延期。

警示:签证超期停留者将受到公安机关处罚:上限10000RMB

2)留学生在入境后(包括申领新护照、申领新签证、变更住址、异地外出和出境后再次入境),校内住宿的24小时内持护照至留学生中心,校外住宿的24小时内持护照和租房合同到居住地所辖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

警示:未登记导致超期者将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上限2000RMB

3)留学生在华期间如出现违法违纪等行为,学校有权上报公安机关取消其在华签证/居留许可(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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